乌干达与坦桑尼亚两国联手施压东非法院,要求驳回针对东非原油管道项目的上诉
摘要
日期: 2025年2月26日
地点: 乌干达
企业
East African Crude Oil Pipeline (EACOP) Ltd. - Parent Company受影响的
受影响的总人数: 1000
原住民: ( 1000 - 肯尼亚 , 油、气、煤 , Gender not reported ) , 环境关注组: ( 1000 - 肯尼亚 , 油、气、煤 , Gender not reported )议题
Clean, Healthy & Sustainable Environment , 土地权 , 土著人 , 人权捍卫者 , Access to Justice & Legal Protection回应
Response sought: 否
信息来源: News outlet
乌干达与坦桑尼亚政府近日联合要求东非法院(EACJ)上诉庭驳回来自乌干达、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四家民间组织要求叫停东非原油管道(EACOP)建设的申请。2月24日,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举行的听证会上,乌干达副检察长查尔斯·奥马(Charles Ouma)与坦桑尼亚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马克·穆尔瓦博(Mark Mulwabo)向五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提出驳回上诉,并认为其“浪费国家资源且可能开启危险的司法先例”。这份诉状由非洲能源治理研究所(AFIEGO)、食物与适足生活权利中心(CEFROHT)以及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的自然正义和战略诉讼中心等民间组织于2024年12月联合提出,是民间组织针对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东非原油管道项目的第二轮法律阻击。此前,东非法院初审庭曾于2023年11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民间组织2020年提起的类似诉讼,认为原告本应在2017年两国签署东道国政府协议时提起诉讼,而非拖延至2020年。
2月24日,东非法院上诉庭的五位法官在上诉听证中指出,初审庭过度关注时效问题,却忽视了对生态系统威胁等核心争议的审查。法官还认为判决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做法有失公允,因为本案系非营利组织代表东非共同体全体成员国民众利益而发起的,上诉方要求撤销这一判决。主持上诉委员会的涅斯托尔·卡约贝拉法官(Nestor Kayobera)听取了双方律师意见,以决定本案是否值得重新审理。上诉方代理律师贾斯汀·塞穆亚巴(Justin Ssemuyaba)强调,东非原油管道相关政府间协议及东道国协议系秘密签署,导致民间组织无从及时获取信息并提出异议,因此诉讼超期这一主张不成立。乌干达代表奥马则坚持本案应被驳回以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及不良示范效应,并称原告早已知悉关键协议内容却执意起诉。坦桑尼亚总检察长办公室的穆尔瓦博指出原告方本可以通过质疑两国政府都认可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ESIA)报告等程序维权,而不是对已落地的协议发起诉讼。
这条被两国政府称为“不可阻挡”的东非原油管道全长1443公里,采用加热技术贯穿乌干达霍伊马(Hoima)与坦桑尼亚坦噶港(Tanga),计划运输2027年开始开采的乌干达原油。项目由道达尔能源(持股6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持股8%)、乌干达国家石油公司与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各持股15%)共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