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欧盟规则的新综合提案,包括对可持续报告、可持续尽责和分类法的重大修订
欧盟对可持续性规制做了怎样的简化?(官方公告翻译)
梁晓晖 2025年02月27日
欧盟委员会2月26日通过了一项新的提案,旨在简化欧盟规则、提高竞争力并释放更多投资能力。这是在创造更有利的商业环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欧盟企业发展、创新和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
通过将我们的竞争力和气候目标结合起来,我们正在为欧盟企业创造条件,使其蓬勃发展、吸引投资、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例如欧洲绿色协议目标)并释放我们的全部经济潜力。
委员会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即在本任期结束前实现前所未有的简化努力,实现行政负担至少减少25%,中小企业负担至少减少35%。这些首批“综合”方案汇集了多个相关立法领域的提案,涵盖了可持续财务报告、可持续尽责管理、欧盟分类法、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欧洲投资计划等领域的深远简化。
这些提案将降低欧盟对所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要求的复杂性,将我们的监管框架重点放在可能对气候和环境产生更大影响的最大公司上,同时仍使企业能够获得可持续融资以实现清洁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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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可持续发展报告更易得和高效
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报告领域(CSRD 和欧盟分类法)的主要变化包括:
将大约80%的公司从CSRD范围中移除,将可持续发展报告义务集中在最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产生最大影响的最大公司身上;
确保对大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不会给其价值链中的小公司带来负担;
将目前属于CSRD范围且自2026年或2027年开始必须报告的公司报告要求推迟两年(至 2028 年);
减少欧盟分类法报告义务的负担,并将其限制在最大的公司(对应于CSDDD的范围),同时保留未来CSRD范围内其他大公司的自愿报告可能性。这有望为小公司节省大量成本,同时允许希望获得可持续融资的企业继续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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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尽责管理以支持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可持续尽责管理领域的主要变化将是:
简化可持续尽责要求,以便范围内的公司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和成本,例如,将系统的尽责要求集中在直接业务合作伙伴身上,并将定期评估和监控合作伙伴的频率从每年一次减少到5年一次,并在必要时进行临时评估;
通过限制大公司在价值链映射中可能要求提供的信息量,减轻中小企业和中小型公司的负担和涓滴效应;
进一步加强尽责管理要求的协调,以确保整个欧盟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成员国民事责任制度下,取消欧盟民事责任要求,同时保留受害者因不合规造成的损害获得全额赔偿的权利,并保护公司免受过度赔偿;以及
通过将对最大公司的可持续尽责要求的适用时间推迟一年(至2028年7月26日),同时将准则的采用时间提前一年(至2026年7月),让公司有更多时间准备遵守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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