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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2024年11月19日

作者:
ALQST

新未來城:人權與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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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與人權:[企業]在新未來城計畫中的角色

新未來城(Neom)計畫應被視為一個好高騖的面子工程,同時它也帶來了人權和環境的挑戰。許多參與該計畫的高階人員因不切實際的規範準則、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及缺乏透明度等問題而辭職。然而,如果企業確實希望參與新未來城項目,那麼它們就有很大的潛在影響力來抨擊侵犯人權的行為,因為沒有外國投資和支持,該項目就不可能完成。

根據《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的規定,企業除了要避免實際參與侵犯人權的行為外,還有責任防止其商業關係所涉及的業務對人權造成負面影響。這包括尊重原住民、少數族裔和移民工人的權利,而新未來城計畫正在侵犯所有的這些權利。 《指導原則》進一步強調,企業有責任採取“適當措施加以預防、減緩,並在適當情況下進行補救人權問題”,以應對其經營活動所導致的不利影響。

鑑於新未來城計畫建設初期階段已經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以及該計畫的全面實施將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我們敦促參與該計畫的投資者和承包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呼籲停止與該計畫有關的侵犯人權行為,特別是呼籲釋放被非法監禁的胡瓦瓦特(Huwaitat)部落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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