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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24年12月30日

作者:
南开大学法学院

【講座】蹣跚十年: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條約進程的回顧與展望

梁曉暉研究員做客南開暢談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條約進程

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中國紡織信息中心副總經濟師、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社會責任辦公室首席研究員梁曉暉博士受邀出席張彭春人權論壇暨第十五期南開法學「工商業與人權」系列講座。本次講座主題為「蹣跚十年: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條約進程的回顧與展望」[。 ]....

過去六年來,梁曉暉研究員一直擔任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條約談判的中國代表團顧問和成員,直接參與了該條約的一線談判工作。本次講座之前的12月16-20日,梁曉暉研究員在日內瓦萬國宮剛參加了2024年的條約談判工作。 …

梁曉暉研究員首先回顧了聯合國成立以來在國際層面規制企業的人權影響和責任的諸多嘗試,包括《哈瓦那憲章》《跨國公司行為守則》《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企業在人權方面的責任準則》以及《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梁曉暉研究員以翔實的歷史資料和分析指出,從1948年的《哈瓦那憲章》到70年代的《跨國公司行為守則》,再到90年代的《企業責任準則》,這些努力儘管以失敗告終,但為當代的條約談判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接著,梁曉暉研究員分析了國際法律規範策略的變化,以及聯合國相對成功的自願規制體系,也探討了不同策略的優缺點和背後的理念。梁曉暉研究員進一步解釋稱,儘管過去數十年的努力中普遍採取了“法律能動主義”的思路,即通過制定統一的法律規則來規範企業行為,但這種方法挑戰了傳統國際法中“主權國家為唯一主體”的理論基礎並面對著很多現實挑戰,從而導致爭議和失敗。本世紀初以來的近20年來,聯合國嘗試透過非強制性的「自願自律機制」尋求進展,在2000年啟動了《全球契約》,並在2011年核可了基於「有原則的實用主義」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這兩個倡議強調企業與國際社會的合作,透過簽署自願性協議來提升企業的人權意識和實踐,具有高度的彈性但也缺乏法律規制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強制性。談到目前條約談判的進展,梁曉暉研究員指出,2024年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透過第26/9號決議啟動條約談判的第十年。這項進程雖然步履維艱,但其重要性不可忽視,因為它為各方提供了一個交流觀點與期望的平台,試圖透過法律框架解決全球性問題。梁曉暉研究員談到,儘管歷史不會簡單重複,但它常常押韻,跨國公司與人權的博弈再次以新的形式展開。

在此前提之下,梁曉暉研究員從工商業與人權條約的規範路徑選擇與現實悖論的角度進行分析,指出工商業與人權條約在規範路徑的選擇上必然是建構跨國的司法補救機制。梁曉暉研究員進一步說明,目前在實現跨國司法補救機制的基本構件與共識需求方面存在巨大爭議,因而使得實現這一機制面臨嚴峻的悖論,例如如何量化受害人的損害,如何確立因果關係,以及跨國補救機制的具體實施過程等,都成為談判中的難點問題。特別是在管轄權問題上,部分國家批評條約允許受害者在第三國法庭適用其他國家法律,可能引發法律混亂。各方利益的碰撞也是談判的主要問題之一,代表雇主利益的國際組織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關係複雜,條約談判不僅要克服國家間利益衝突,還要解決不同利益團體之間的對立。梁曉暉研究員談到了工作小組在2024年為「防脫軌」所做的努力,如方法論磋商,選任法律專家等,為閉會期間的協商提供人力、財政和技術三方面的資源支持等等。條約談判在爭議與混亂中前行,儘管存在利益衝突與挑戰,但目的是最終建構一個公平與正義的國際工商業與人權保護體系。

最後,梁曉暉研究員分享了參與工商業與人權條約談判的親身經驗及對2025年談判的展望。在條約談判過程中,實際參與發言的國家比例較低,核心議題仍缺乏顯著的共識,程序和領導議題也成為主要討論焦點之一。同時,歐美國家的影響力依然顯著,且國際情勢如AI治理和氣候變遷等議題對談判進程產生了重要影響。梁曉暉研究員指出,儘管各國在許多問題上存在鮮明分歧,國際社會普遍認識到達成共識是推動條約進程的關鍵。隨著談判進入深水區,如何在分歧中尋求平衡、提高條約的可行性仍是擺在國際社會面前的挑戰。從中國角度來看,強而有力的國內政策是提升國際領導力的必經之路。

與談環節,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首先感謝了梁曉暉研究員,並強調了人權問題的重要性,也提出工商業與人權規制僅憑自願原則存在道德風險,可能因不符合經濟規律而難以有實質性的進展,並從中國的角度談到參與談判進程的困難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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